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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根据《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》(财综[2002]13号)等规定,结合计算机网络技术和乐透型彩票特点,制定本规则。
第二条 华东福彩15选5(以下简称15选5)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统一组织,由江苏省、浙江省、上海市、安徽省、江西省和福建省(以下简称华东六省市)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各自所属行政区域内联合销售。
第三条 15选5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销售,定期开奖。
第四条 15选5彩票实行自愿购买,凡购买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。
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或兑付奖金。
第二章 投注
第六条 15选5为组合式乐透游戏玩法,即从01-15个数字号码中选择5个号码组合为一注投注号码进行投注。每注金额人民币2元。
第七条 15选5按期销售,期号以开奖日界定,按日历年度编排。
第八条 15选5的投注方法可分为自选号码投注和机选号码投注;其投注方式有单式投注、复式投注、多期投注、多倍投注和基数组合投注。
第九条 自选号码投注站指投注者自行选定投注号码的投注;机选号码投注是指由投注机随机产生投注号码的投注。
第十条 单式投注是从01-15个数字号码中选择5个号码,组合为一注投注号码的投注。复式投注是指从01-15个号码中选出6个至13个号码,将每5个号码的所有组合方式都作为一注投注号码进行的多注投注。
第十一条 多期投注是指购买以相同的号码从当期起投注不超过连续15期的彩票。
第十二条 多倍投注是指购买以相同号码在当期投注不超过50倍的彩票。
第十三条 基数组合投注(胆拖投注)是在15个号码中选择1至4个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基数号码,再补充其他不同的号码,将每5个号码的组合方式都作为一注投注号码进行的多注投注。
第三章 设奖
第十四条 15选5按当期销售额的50%、15%和35%分别计提返奖奖金,发行费和公益金。返奖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,其中,49%为当期奖金,1%为调节基金。
第十五条 15选5当期奖金设为两个奖等,一等奖和特别奖为高奖等,二等奖为低奖等,一等奖的特别情形设为特别奖。高奖等采用浮动设奖,低奖等采用固定设奖。当期奖金减去当期低奖等奖金为当期高奖等奖金。当期奖金设奖如下:
特别奖:奖金总额为当期高奖等奖金的10%;
一等奖:奖金总额为当期高奖等奖金的90%;
二等奖:单注奖金额固定为10元。
第十六条 15选5设立奖池,奖池由未中出的高奖等奖金、超出高奖等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,用于特别奖的奖金分配。
第十七条 调节基金由按销售总额1%提取部分、弃奖奖金、高奖等奖金按元取整后的余额组成。调节基金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、调节高奖等奖金,以及设立特别奖。
第四章 开奖
第十八条 15选5每天开奖一次,摇奖过程在公正人员监督下进行,通过公共媒体发布。
第十九条 15选5通过摇奖器确定开奖号码,摇奖使用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的专用摇奖器。
第二十条 摇奖前必须截止当期投注,将所有的投注数据刻入不可改写的光盘,并将华东六省市的数据进行汇总。摇奖后,以光盘记录的当期数据为准进行开奖处理。
第二十一条 在每期开奖后,将当期销售总额、开奖号码、各奖等中奖注数和奖额,以及奖池资金、调节基金余额,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,并在各投注站张贴。
第五章 中奖
第二十二条 15选5根据投注站号码与开奖号码的相符情况确定中奖等级,具体规定如下:
特别奖: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5个开奖号码全部相同,且至少包括4个连续自然数号码(中奖号码顺序不论,下同);
一等奖: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5个开奖号码全部相同,若有以上特别奖情形,视为兼中;
二等奖:单注投注号码当期与开奖号码中任意4个号码相同,不得与以上奖等兼中。
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15选5彩票的单注奖金最高限额为500万元。
第二十四条 高奖等中奖者按中奖注数均分该奖等奖金,并以元为单位取整计算;低奖等中奖者按奖等的单注固定奖额获得奖金。
第六章 兑奖
第二十五条 15选5彩票兑奖当期有效。每期兑奖期限为开奖次日起35天,逾期未兑者视为弃奖,弃奖奖金进入调节基金。
第二十六条 中奖者兑奖时须提交完整的中奖彩票,因玷污、损坏等原因造成不能正确识别的,不能兑奖。
第二十七条 单张彩票中奖金额超过投注站点兑付限额的中奖者,需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,在兑奖期限内到各省中心验证、登记和兑奖,上述兑付限额按照投注站点所属的省中心的规定执行。
第二十八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,单注奖金额超过一万元者,须缴纳个人所得税,由兑奖机构代扣代缴。
第七章 附则
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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